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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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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、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
2017-11-20 10:03   审核人:

各院、系:

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为确保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,经与四川省新华分社协商,新华社将于11月29日-12月2日对我院2018、2019届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图像采集时间、地点:毕业生图像由教育部委托新华社所属中国图片社统一采集,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的统一安排,我院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定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。其中,11月29日至12月2日上午为普通大专生图像采集时间,12月2日下午13:00--16:30时间段为成人大专生图像采集时间。图像采集地点:新校区书库(图书馆102室)。

2、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:2018、2019届毕业生,即2018年7月、2019年7月毕业的三年大专生、五年大专生;成人大专2015、2016、2017级没有采集图像的学生。

3、根据《四川省关于做好2012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本费由拍摄学校代收后转交新华社,收取标准为15元/人。成人大专学生在拍摄当天现场由继续教育处工作人员负责收取。

4、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图像采集期间务必在校,并按要求交纳拍摄费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拍照的学生只有自己到当地新华社补拍。

5、拍摄证件要求:拍摄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。

6、拍摄着装要求:拍摄的背景为蓝色。按照教育部规定,学生在图像采集时,要求学生穿深色有领正装,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颜色、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;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,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;不得穿毛领、吊带服装,不得佩戴项链、耳环等饰品。

7、本学期16级工学交替不在校的学生将在明年组织图像采集,学生不需要现在返校拍照。

8、教务处将在拍摄前对具体拍摄顺序及拍摄要求进行通知,拍摄时将以班为单位,严格按照学号顺序组织学生拍摄,请相关班级辅导员务必到场负责拍摄的组织工作,并在本班拍摄时间前15分钟到位。

9、为了保证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的准确性,教育部在网上开通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,学生可在图像拍摄后于2018年4月左右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发布学历信息的网站(www.chsi.com.cn)校对本人的图像信息,校对时应注意:每人仅有一次校对机会;由于图像校对内容涉及个人信息,应由学生本人校对,不得委托他人代劳;如在校对过程中发现图像及有关信息错误,请毕业生在网上在线提交修改意见,并到系学办主任处登记。(具体事宜届时通知)

请各院、系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,宣传到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1月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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